“朝中有人好辦事”,你信么?不過,不管你信不信,反正有人是信了。今年6月,區(qū)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詐騙案件。被告人黃某打著“朝中有人好辦事”這一幌子多次詐騙,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若干元。
“農村婦女”、“文盲”,人們很難將其與被告人黃某相聯系。但就是這樣一個人,“聰明”地利用被害人急于辦事的心理,聲稱自己認識某某領導,能辦事,多次詐騙他人錢財得手。
騙局一:認識銀行行長,可以低價購買抵押房
被害人劉某經人介紹認識黃某,黃某聲稱有銀行抵押的房子出售,價格比較低。“如果你想買的話,我可以請銀行行長幫忙把房產證搞出來后賣給你”。鑒于黃某是親友介紹的,劉某也沒有多想,就將2000多元的手續(xù)費交給了黃某。之后,黃某又以疏通關系、交納房款為由,共騙取劉某16035元。
騙局二:大伯是領導,可以幫人辦理入戶
被害人阿朝有三個小孩,但都還沒有入戶,心里比較著急。阿朝經過熟人介紹,認識了被告人黃某。“我大伯是領導,能夠幫人辦理入戶手續(xù),但需要三四千塊作為入戶的費用”。取得阿朝的信任后,被告人黃某以辦理入戶手續(xù)需要交費為由,共騙取了阿朝4500元。
騙局三:哥哥是武裝部領導,可以幫人辦理一次性社保
被害人劉某與妻子兩人臨近退休年齡,打算購買社保醫(yī)保,為兩人退休后的生活作打算。劉某經工友介紹,認識了自稱其哥哥是某武裝部領導的黃某。“我哥哥可以幫人辦理一次性社保,但需要一些手續(xù)費”。之后黃某以幫其辦理一次性社保需要繳費或給紅包、宴請社保局領導吃飯為由,先后多次騙取劉某共計139960元。
騙局四:開發(fā)商欠其父親錢,有低價房屋出售
被害人雷某是一名出租車司機,因黃某多次乘坐雷某的出租車,且花錢豪爽,便與其熟絡起來,并取得了雷某的信任。有一次黃某到雷某的家里做客,問雷某想不想買房,她有正在施工的樓房出售。那房子是開發(fā)商欠她父親的錢被用來抵債,所以很便宜。之后,雷某又介紹自己的親戚蔣某向黃某買房。黃某以需交納購房款和裝修款為由,騙取被害人黃某和蔣某人民幣共計50300元。在雷某的多次追討下,被告人黃某返還27500元。
法官后語:黃某之所以能夠多次成功騙取他人的財物,很大原因是被害人都錯誤認為“朝中有人好辦事”,而且黃某是熟人介紹的,信得過。卻不知“朝中有人好辦事”只是一個騙人的幌子。(潘文靜 鄧洪政)